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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当前国情下如何让弓箭运动长久发展(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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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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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0 21:04: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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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情下如何让弓箭运动长久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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箭术运动员证镇楼





目前两则关于执法人员上门没收射箭器材的新闻在箭术界内引起不小的波动和讨论,所没收的都是复合弓,目前
复合弓运动已经陷入灰色境地。这里我综合了“最终の决战兵器”和“人渣啸西风”的文章来谈一谈热爱射箭运动的朋友们该如何来保护射箭运动和如何处理执法人员的违规执法(往下翻)帖子有点长,耐心看下去,保证你会有收获的。

治安管理的愈加严厉,ZF对各类存在杀伤性的器材管制范围扩大,所有对于保护复合弓的理性呼声极其微弱,复合弓运动最终没有受到大众重视基于以上环境,因为媒体的夸大报道、因为个人不负责任的行为复合弓可能终有一天会被纳入管制器材。

近段时间内的经媒体报道的两则事件一则发生在株洲,二线的小城市,一则发生在南京,一线的大城市,这的确说明了复合弓已经引起了执法人员的高度重视。但是注意一点,为什么没收事件会在近几年不断出现,我觉得和三点有关。

1、媒体的胡乱夸张报道

2、近几年射箭器材持有量快速上升。

3、近几年暴恐事件的频繁出现


对于这三点让我们我们依次来刨开解析,想出应对方法。

近几年媒体数量的增多让记者们无事可做,于是他们便制造噱头来没事找事,夸大事件的影响,体现自己的价值,而民众对电视与记者都普遍比较“迷信”觉得电视上说的都是对的,于是部分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就会误认为“弓箭运动非法”于是就开始举报。

好,问题剖析清楚了,我们来解决。“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个道理我们都懂,我们何不让记者来帮我们“载舟”,让他们有事做,正面宣传箭术运动?我们可以这样做:比如举办小规模的射箭比赛,邀请大量记者,不用担心他们不会来,他们指定屁颠屁颠得跑过来问这问那。然后他们肯定也会夸大报道,什么全民健身,体育强国的观点都出来了。但是举办比赛需要资金,大一点的俱乐部可以吃得消,那么我们这些二三线城市的爱好者怎么办?我们可以召集本市所有的弓友聚会,一起比箭术,一起喝茶。邀请记者,不用担心他们不会来,他们指定屁颠屁颠得跑过来问这问那,然后放上电视台的栏目做一段《阳光下的箭术爱好者》,并且记者在询问器材时候我们一定要强调“合法”和“进口”,这可以让群众觉得箭术是一项和高尔夫一样的贵族运动。经过几次报道,这个团体在本省指定会小有名气,然后也不断地会有新人加入,同时也不会有人来胡乱举报了,并且当地有关部门也会明白这是一项运动,不会进行管制。


第二条很重要,起码占了80%的因素,为什么说这一点影响很大,试问一下,你们在5年前有没有听说过复合弓被没收的事情?反正我是没有听说过,这也不能完全怪新人捣蛋,但这确实又是新人捣蛋。
让我们来扒一扒,第一点,用合法器材做违法之事的很多都是新人,很多人买弓的原因都是幻想去打猎。这句话没说错吧?而很多新人在了解到射箭运动后并没有进行在论坛的长期学习、潜水,一脑热就购置了器材,跑小区花坛里,咔、咔、咔一通乱射,跑公园里,咔、咔、咔一通乱射,射小猫,射小狗,竟然还有射小鸟的!威胁到群众人身安全了别人不举报你举报谁?也有人购置了大量猎箭头也不藏好,带出去亮骚,别人不举报你举报谁?在这里我建议新人们购置器材之前前都先专心潜水三个月,一来可以避免走许多弯路,节约许多资金,而来可以学习到很多安全问题,避免射箭时的安全隐患,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这里我总结几条必须遵守的事项:
1、打死都不在小区里,公园里,窗户对面开弓。
2、前方半径100米120度扇形范围内有人打死都不开弓。
3、打死都不高开弓
4、打死都不带猎箭头出行
5、打死也不在人多的地方亮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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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继续来说第三条,暴恐事件不仅使群众神经紧张,也使公安机关神经紧张,目前群众对于复合弓的印象倾向于一种杀伤性武器,很容易与暴力事件挂上联系,而我们要做的只有改变大家对弓箭的认识,让他们认识到这是一项高雅的运动,爱好射箭的人都是为人正派的人,我们一定不能让群众有威胁感,不给社会添乱,而且要邀请记者多做正面报道,我们这里引入网友“最终の决战兵器”的“灰人弓箭手”的概念。“灰人”的概念来自生存狂,简而言之则是不引起任何人注意、外在不给人产生威胁感、存在感低、通过隐于世从而保全自己的一类人。为了保持复合弓现有的灰色环境,玩家应做到以下三点:


放弃、隐藏、排斥。

“放弃”指的是在对待、使用复合弓时,放弃以“复合弓合法”的观点来操作、处理复合弓相关事务,因为大众观点和执法机构的实际操作已经倾向于将复合弓视为非法来对待,如继续以合法的方式对待复合弓(例如在公共交通内正常携带)只会增加与大环境产生接触的机会,从而增加复合弓的曝光、促进复合弓被封禁。因此,“放弃”以“复合弓合法”的观点看待复合弓,转而以非常规的方式来处理和复合弓有关的事务,是为了减少复合弓与大众的冲突,相当于将复合弓提前转入地下活动。不过注意,“放弃以‘复合弓合法’的观点来操作、处理复合弓相关事务”不是“放弃玩家自身合理权益”,以近乎非法般的低调使复合弓隐匿于大众中才是“放弃”的根本目的。

“隐藏”则是具体做法之一,等同于常说的“低调”持弓。“隐藏”的目的在于最大限度的减少复合弓在大众中的曝光率,例如:

不在公开场合持弓,
避免复合弓通过安检,
不在网络、社交软件发布复合弓信息,
所有的活动、交流仅局限于玩家圈子内,
任何可能展示复合弓的活动都在专业场地或者无人区域进行。

以上做法皆为避免与大众产生接触和对抗,避免引起圈子外任何人注意,且避免对任何人产生干扰。

“排斥”则是维持现有的玩家群体,过滤所有想要进入群体的人。做法例如:

不随意推广复合弓,
婉拒非运动目的的持有者进入群体,
坚决制止心怀不轨的人购入复合弓,
不随意向他人提供器材购买渠道。

通过控制人数、玩家质量来维持复合弓玩家群体的良好环境,保持复合弓现有的小众状态。

总而言之,将复合弓提前转入地下状态,根本目的是通过避免干扰、接触大众,避免复合弓被执法部门注意,避免吸引低素质玩家,避免发生破坏复合弓形象的事件。

最后,降低存在感并不包括放弃争取合法权益,
如有类似器材被无故没收的事件发生,所有玩家们也应该低调地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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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的做法可以让弓箭运动离开群众的的生活环境,而记者的正面报道会让群众羡慕弓箭运动,,让群众们产生一种看得见摸不着的感觉(这逼格很高啊)觉得十分高大上,这样群众们就认为箭术就是一项和高尔夫一样的贵族运动(其实本来就是)


关于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器材的问题:
(这里大量引用了网友“人渣啸西风”的文段)

(这里强调一点,射箭器材被没收的问题一定不能让记者知道,也不能传上网,媒体肯定不会支持你的观点,不信你可以试试,你的东西肯定是要不回了,并且会影响到一大批弓友)
复合弓运动所处于的社会环境在现有的国家法律中、复合弓的定义是非机械的弓箭类器材,最常被弓友引用的解释则是来自复合弓治安管理局回复的“关于个人持有弓箭类器材的问题”的相关回答。法律依据则是公安部会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nu管理的通知》(公治[1999]1646号)。这一通知定义了复合弓法律上的合法性质。

然而在省级、市级及以下执法部门的条例和实际操作中,往往会直接忽视给出公安部的解释,直接将复合弓与nu画等号,或者将弓直接纳入管制范围,或者定义为具有杀伤力的其他器具。
许多全国各地的弓友在各地公安网站上都提出过关于本地持有复合弓合法性的提问,
多数地方公安给出的答复和公安部解释相同(如拉萨、杭州);
部分地方公安“不建议持有”;
少数地方公安则定义复合弓非法(如重庆)。
目前除1999年颁布的《通知》以外,并没有其他的法律法规对复合弓进行管理。

事实上,关于复合弓的法规已经16年没有更新,然而社会环境早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国家对于具有杀伤力的各类器具管制则是愈加严格。
地方执法机构在操作中,则会倾向于有利于体制的简单操作,无意或有意的忽视旧条文。
而执法机构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前提下,实行此类影响小群体利益、但对体制有益的执法手段,实际上是不易被社会重视的,也是被上层默许的,尽管如此,你也一定要知道弓箭器材是合法的!!!



自己的合法权益是需要自己来保护的,别说非法没收,就算有人抢劫,你不报警也没人搭理你不是?所以首先你自己需要懂法,你必须知道自己持有的东西究竟是不是合法的,这点大家可以自己去搜索相关法律法规条文以及认证标准。不要明明拿着管制物品被没收了跑来找我说你说的方法不好用。本文所教的方法只适用于非法没收的情况,合法没收那是正当行为。

当你碰到有执法人员要没收你的合法物品的时候,首先你要做的是确认对方的身份,必须是正规的执法者才有执法权,最常被我们遇到的就是诸如车站、机场等地方的安检,(我在上文已经说了大家尽量不要持弓过安检,你到外地比赛的事就另说了,你可以直接把参赛证拿出来)这里我要告诉大家普通的安检员是没有执法权的,他们并不是执法人员,他们有权阻止你带危险品上去,但是无权没收,这种情况你可以去办理托运或者让来送你的亲戚朋友带回去,或者你也可以干脆拒绝乘坐该交通工具。另外,协警之流也是没有执法权的,不要谁披个虎皮说要没收你就给,你要让他出示证件警号,没有的话你是有权拒绝的,硬抢的话,那算抢劫,如何应对抢劫作者人渣啸西风(← 就是他!原作者!)就不在这篇帖子讨论了。

如果对方证件齐全并非伪造,是正规的执法者,那么你需要做的第二件事就是记下他的警号和姓名,然后要求他说明没收依据,公民的知情权是受宪法保护的。遭遇执法没收,不能说你说没收就没收,你得告诉我,依据哪部法律那条法规没收的,我是享有知情权的。如果你说不出来,对不起,我有权拒绝交出你要没收的东西。一般来说以上就已经足够了,但实际上目前的国情来说,执法者多半不会悬崖勒马,下面作者人渣啸西风将要告诉你的就是我国国情下正确应对的核心部分。

当执法者态度强硬即便拿不出任何法律依据依然执意要没收你的合法物品的时候,注意了,你一定要问他要行政执法单据,这个不是他说没收直接拿走就行的,依法必须给被没收人开具行政执法单据的,这点非常重要,因为实际上很多合法物品被没收执法者自己也知道是合法物品,所以故意不提开执法单据的事,拿走就自己带回家玩了。所以你要不主动问他们要行政执法单据,他们可能就装不知道这茬,你必须要主动向他们索要行政执法单据。这时你可以告诉他:你既然执意要没收,那么我配合你的工作,我可以把东西给你,但是你必须要依法给我开具行政执法单据。如果对方不开单据还强行索要,你可以拒绝交出,如果明抢,作者人渣啸西风早就提醒让你记下他的警号和姓名了,你可以走正规程序投诉。如果对方自己心里明白这玩意其实是合法的,见你索要单据就可能干脆不没收了,作为证据落人口实的事情懂的人自然不会做。但是总有心存侥幸或者干脆自己也不懂的愣头青,他要真拿出单据要给你开,你别急着让他开单据,你直接告诉他:我将要拿这张行政执法单据去进行行政复议,我已经记下你的警号和姓名,我将打政风行风热线投诉你,以及你的上级主管单位。如果我的东西有损坏,你将要照价赔偿。一般来说,说到这了,不太可能出现依然坚持要没收你物品的情况。但是假如对方一根筋依然开单据没收你的合法物品,各大城市都有政风行风热线,自己打114查询,然后投诉他,行政执法单据都会有落款,比如某某街道π出所,这时你直接投诉该街道所在区的区公安局,小县城直接投诉县公安局。这就是他的上级主管部门。因为你光投诉他,或者π出所,因为基层单位为了管理方便,可能会顶住压力跟你扯皮,但是上一级的主管部门对没收个东西档次的事情根本不关心,只会跳脚骂下面基层部门你们怎么干活的,都投诉到我头上了。然后下面惹得起你惹不起上级领导,会很快速的把东西交还给你。不用真的去打行政复议。

最后作者人渣啸西风友情提醒一下各位,有理不在声高,讲理不要过于嚣张,你有理到哪都不用担心,没收这种小事还不至于官官相护神马神马的,你不要把人逼急了,瞅四下无人掏出jIN械把你灭口了,然后打报告说有人拒捕已被击BI。就算你天生嘲讽,四下看看,如果僻静处就别太X张。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最重要的一点,也就是最狠的一招,没有搜查证,公民有权利不开门,这是国家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SOU查证。在执行逮捕、JU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公安人员在哪些情况下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07条对此做了具体规定:(一)可能随身携带凶器的;(二)可能隐藏BAOZHA、JUDU等危险物品的;(三)可能隐匿其他FANZUI嫌疑人的;(四)其他突然发生的紧急情况。这就是说,在上述几种紧急情况下,GONGAN人员不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大家注意一下,南京和株洲的两起事件GONGAN人员都是直接上门搜查的,如果他们没有出示SOU查证,在这种情况下两位当事人完全是可以不开门的,否则就是私闯民宅。

并且根据警务人员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执行搜查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如未出示搜查证、警官证,强行搜查应:
(一)未出示搜查证,属于工作失误,严重的视为渎职ZUI,可向当地法院起诉。
(二)非警务人员,已构成犯罪行为,向当地JINGCHA局报案。
(三)找到当地派出所,询问是否有此事,如有可举报其警务人员,如无此事,请看(二)。

这里我建议,如果GONGAN人员敲门,你首先应该不开门,让他们隔着门出示搜查证,千万不要被“查水表”、“送快递”等理由骗开门。“首先确认身份再开门”的种意识是应该养成的,这不仅针对法盲执法,也可以有效避免不FA分子入室抢劫情况的发生。

————————————————————————————————————————
复合弓的确不应该纳入违禁品之列!!!弓友们且玩且珍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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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0 21:05:27 | 只看该作者
呵呵.0779地区发来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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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0 21:09:24 | 只看该作者
可爱的楼猪你的图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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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0 21:11:03 | 只看该作者
就算收我也不会交的,誓死捍卫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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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1 22:33:01 | 只看该作者
可爱的楼猪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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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1 21:25:38 | 只看该作者
就算收我也不会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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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4 02:56:1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不错,楼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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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9 12:46:39 | 只看该作者
终于耐心的看完了太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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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2 22:14:4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低调一点,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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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0 10:59:02 | 只看该作者
唉,这社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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